各单位:
根据校防控办要求,现就做好教职工及住校家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在职教职工(包括编内人员、编外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住校的教职工家属。
二、统计方式
个人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台账》(见附件1),单位汇总并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教职员工及住校家属、临时务工人员)》(见附件2)。
双职工人员,在各自所在单位填表统计,住校家属选择一方统计填报疫苗接种情况,另一方不再重报。若住校家属系我校退休教职工,可选择到离退休工作处填报统计,也可选择随在职教职工亲属一起填报统计,但若选择随在职教职工亲属一起填报统计,请务必告知离退休工作处,另一方疫苗接种数据不再重报。
三、具体要求
单位汇总,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8月13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人事处521办公室钟丽菲处,电子版发至邮箱35894264@qq.com。
四、其他说明
1.我校积极响应各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要求,新学期开学后在校人员应需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对确不能接种疫苗人员及不宜/暂缓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人员,需到当地疫苗接种医疗机构开具不宜/暂缓疫苗接种证明。零陵区中医院和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颐养中心预防接种点为零陵区指定的开具新冠病毒疫苗不宜/暂缓接种证明的医疗机构。
2.后期若有疫苗接种数据更新,可于9月底前补报。
人事处
2021年8月11日